转发区档案局第三届“兰台杯朝阳符号”摄影大赛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0
北京市朝阳区档案局关于征集
第三届“兰台杯朝阳符号”——城乡建设
成就摄影征集大赛参赛稿件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展示日新月异的朝阳城乡风貌和建设成就,塑造“魅力朝阳”的形象名片,由北京市朝阳区档案局(馆)、北京市朝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北京市朝阳区摄影家协会协办,共同举办第三届“兰台杯•朝阳符号”——城乡建设成就摄影征集大赛。
现面向全区各单位征集参赛稿件。赛事细则及投稿要求请参阅《第三届“兰台杯•朝阳符号”——城乡建设成就摄影征集大赛方案》(见附件)。
联系人:张敬煜
联系电话:65094979
附件:第三届“兰台杯•朝阳符号”——城乡建设成就摄影征集大赛方案
北京市朝阳区档案局
2017年7月14日
北京市朝阳区档案局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印发
附件:
第三届“兰台杯•朝阳符号”
——城乡建设成就摄影征集大赛方案
2015年至今,“兰台杯•朝阳符号”——城乡建设成就摄影征集大赛已成功举办了两届,社会反响热烈,收获了许多佳作。在区属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2017年第三届“兰台杯•朝阳符号”——城乡建设成就摄影征集大赛再次启动,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用镜头捕捉朝阳区最美的景象,用照片记录身边发展的变化,为朝阳区城乡建设留下珍贵的影像资料。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北京市朝阳区档案局(馆)
北京市朝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北京市朝阳区摄影家协会
以上单位共同组建大赛组委会。
二、职责分工
北京市朝阳区档案局(馆):负责大赛领导组织、活动策划、
对外宣传、提供经费、信息发布等事宜;
北京市朝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负责大赛对外协调、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组建评审专家团队等事宜;
北京市朝阳区摄影家协会:负责评选等事宜。
三、征集内容
本届大赛以“环境建设”为主题,要求以摄影记录的方式从不同视角,发掘朝阳魅力,展现朝阳面貌,记录朝阳变迁、展示建设成果。
立足新视角、新创意,要求参赛作品重点反映朝阳区环境整治过程中,有关市容市貌、征地拆迁、功能疏解和人口调控,宜居城市建设、城乡绿地建设、生态屏障建设、河湖水系整治和景观建设、市政道路建设,重大活动景观布置和环境管理、城乡结合部整治、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等面貌改观。特别欢迎有记录某地区发展建设前后面貌对比的系列组照参赛。
四、参赛对象
区属各单位和社会各界广大摄影爱好者。
五、活动时间
征稿时间:2017年6月5日—2018年3月31日。
评审时间:2018年4月1日—5月31日。
颁奖时间:2018年6月初。
六、奖项设置
(一)单幅作品奖项:
一等奖1幅 征集金额3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3幅 征集金额各2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5幅 征集金额各1000元人民币
优秀奖20幅 征集金额各200元人民币
(二)系列组照作品奖项:
一等奖1组 征集金额3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3组 征集金额各2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5组 征集金额各1000元人民币
优秀奖20组 征集金额各200元人民币
(三)优秀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10名 奖励金额各1000元人民币
七、作品要求
(一)大赛接受数码相机拍摄的电子照片并冲洗成传统纸质照片一并参赛。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或TIF格式,照片大小3M(兆)以上。纸质照片长方形作品长边为10英寸(25.4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32厘米×20.32厘米)。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做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胶片拍摄的照片需电分扫描后转换为电子文档寄送。
(二)参赛作品形式和风格不限,彩色黑白照片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按1幅计算。组照应能够反映同一地点前后新旧面貌变化,每组不得超过6幅,一组组照背面按顺序用透明胶带横向粘连。
(三)参赛作品电子照片、纸质照片均须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背景(照片内有人物形象的需注明人物、事由),摄影者等文字说明。无文字说明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作品请勿装裱,并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无大赛参赛表或不按要求填写参赛表的作品,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五)同一参赛者最多报送3张单幅照片或3组照片。
八、征集规则
(一)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或参赛费。所有征集的参赛作品恕不退还。
(二)对于所有征集的参赛作品,大赛组委会拥有长期使用权,有权将其用于活动宣传,公益展览、出版传播、媒体报道等,并不再另付酬金。同时,朝阳区档案局(馆)作为主办方有权将优质参赛作品征集进馆。
(三)参赛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摄影者(注:本次大展不提倡共同创作),对该照片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参赛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权利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
(四)参赛作品在寄送过程中损毁、丢失或迟到、未到的,大赛组委会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活动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九、参赛方式
邮寄或来人送达。参赛者可使用光盘介质存储参赛电子照片并与冲印的纸质参赛作品连同参赛表,一同于2018年3月31日前寄送至北京市朝阳区档案局(馆)。
十、评奖方法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参赛作品的质量和规模,聘请有关摄影专家、档案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并对单幅、组照作品采取分别评选的方法开展评奖。
获奖名单及作品,将于评审结果揭晓之日起在“朝阳档案信息网”及相关媒体进行公布。
希望区属各有关单位给予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组织摄影爱好者进行拍摄、选送作品,以此充分展示朝阳区城乡建设取得的可喜成绩与新风貌。
十一、邮寄地址及联系人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 朝阳区档案局收集科
邮编:100020
联系电话:65094979
联系人:张敬煜
附:第三届“兰台杯• 朝阳符号”——城乡建设成就摄影征集大赛参赛表
第三届 “兰台杯•朝阳符号”
——城乡建设成就摄影征集大赛参赛表
参赛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摄影者
2寸照片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编号码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参赛作品标题 1、
2、
3、
参赛作品数量(张或组)
作品文字说明、拍摄简要情况
专家评审意见
评审专家签字
征集评定等级 征集金额
领奖人签字 领奖时间
注:文字说明为拍摄时间、地点、背景(人物、事由)、摄影者